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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碳园区如何驱动绿色转型?绿电赋能是关键(下篇)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零碳园区”建设目标。零碳园区建设是实现“双碳”目标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以绿色电力开发应用为主的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是支撑零碳园区建设及实现“双碳”目标的基本保障。

为助力中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美国环保协会(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EDF)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联盟开展了“工业园区绿色电力政策与实践研究”。本篇为下篇,重点介绍园区绿电应用的典型模式以及推动绿色电力发展的路径建议,为园区积极顺应国内外政策趋势、深化绿色电力应用提供积极借鉴与有效指导,奠定了未来进一步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坚实基础。

04 典型应用模式:实践与创新示范

报告从绿色电力的供应、输配、交易、消纳等不同维度,结合若干典型案例,对绿色电力应用的不同模式的适用条件、场景和成效进行了深入分析。

绿电直供创新

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蒙苏经开区依托风光优势,在远景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规划布局风电场,通过建设微电网,实现新能源电源直接接入用户,再通过用户侧与大电网连接,最终实现100%绿色能源供给。

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模式。苏州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高贸区,总装机约12MW,年均发电量1223万度。该项目有别于常见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模式,其所产生的清洁电力可直接出售给同在一个110kV变电站内的用电企业,实现就近消纳,从而最大程度利用闲置屋顶资源,有利于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价值。

增量配电网模式。天津经开区利用国家首批增量配电项目试点契机,在园区东区依托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实现了配电网“自建、自营、自管、自调”的独立运营模式。园区利用增量配电网配售一体和工业园区电力用户企业集群优势,不断拓宽绿色电力供给渠道,实现区域内绿电与火电同等价格,有效提升了区域绿色营商环境。同时,发挥自建自营优势,灵活开展增量配网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实现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100%。

绿电交易创新

绿电“团购”模式。中新天津生态城与国网天津综合能源公司、新能源电厂创新推出“区域级整体打包+长期绿电交易”新模式,架起绿电供需两侧合作的桥梁。通过面向重点企业开展绿电交易专题培训,提供一对一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绿电需求,使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绿电交易。截至目前,中新天津生态城预计全年交易绿电1.71亿千瓦时。

虚拟电厂模式。虚拟电厂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创新形式,通过聚合分布式能源资源,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市场参与形式,从而有效激励更多分布式能源资源积极参与。江宁开发区是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之一,通过将辖区内工厂、写字楼、商场里的空调、机器、电灯等“用电端”,以及园区内的充电桩、光伏、储能等“充放电端”,集中纳入调配资源,创新打造涵盖“虚拟电厂+电力交易+综合能源+智慧用能+能碳管理”五大功能的国内首套电碳协同的能碳虚拟电厂智慧管控平台。

政策机制创新

园区碳普惠模式。苏州工业园区碳普惠交易体系是全国首个地区性的市场化自愿减排交易机制。通过碳普惠交易体系的建立,使分布在园区各处的光伏项目除了售电,也可通过碳交易增加额外收益,从而进一步拓宽了绿色电力的应用途径,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电网运营、多方参与”的碳普惠发展路径。目前已发布分布式光伏、专用充电桩、照明节能、湿地碳汇4个减排项目方法学,核发减排量8.6万吨,累计成交量1.3万吨,服务了一批碳中和示范项目,为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策激励模式。苏州工业园、广州开发区、天津经开区以及北京经开区等国内头部园区,充分发挥政策创新优势,出台绿电应用相关激励政策。一是鼓励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例如广州开发区按项目发电量补贴0.15~0.3元/千瓦时,最高补贴5年。二是支持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例如苏州工业园对项目投资方按项目放电量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3年。三是鼓励绿电交易,例如北京经开区对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按照交易电量每度电奖励0.01元给予资金奖励。通过专项政策的出台以及专项资金的设立,引导企业认识绿电消费的重要性,充分激发了企业内生动力。

工业园区绿色电力应用实践模式总结

工业园区绿色电力应用模式各利益相关方逻辑图

05 未来工作建议:探索绿电应用新路径

结合以上研究,我们需认识到这些模式并非孤立运行,而是需要依据园区资源特性、电力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以及企业对于绿色能源接纳的积极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考量。在此基础上,园区可科学合理地选取一种或多种模式进行有机整合,以形成一套既符合自身特点又具备高度实用性的绿色电力综合应用解决方案。具体工作建议如下:

摸清底数,强化绿电资源整合

园区管理机构应组织专业团队,对园区内的绿电资源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建立健全的资源台账,为后续的绿电项目规划、布局及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园区管理机构还需积极拓宽资源获取渠道,加强与外部绿电供应商的合作,探索跨区域绿电交易的可能性,以弥补园区内部资源的不足。

畅通渠道,注重绿电资源对接

园区管理机构应建立高效的资源协调机制,加强与上级政府部门、电网企业、绿电供应商及园区内企业的沟通协作,确保绿电供需信息的及时传递与精准匹配。通过搭建绿电绿证综合服务中心或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交易渠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绿电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

机制创新,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园区管理机构应注重创新市场化交易模式,确保绿电项目开发者、投资者、使用者等各方利益得到合理保障,以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同时,探索制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促进绿电发展相关政策。例如创新开展园区层面企业绿色评级,或者探索建立适用于园区的ESG(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在上述指标评价中加强对企业绿色电力消费的评估。

宣传推广,加强相关能力建设

园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内部人员绿电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其技术理解、服务优化及决策能力;同时,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绿电政策与交易知识培训,增强其市场参与度。此外,应积极挖掘并推广园区内绿电应用优秀案例,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示范。充分营造有利于绿电发展的社会氛围,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绿色电力技术的广泛应用与产业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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