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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限额捕捞试点阶段性总结研究

限额捕捞(TAC) 制度是多数主要渔业国家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应用于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2000 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也规定了我国对捕捞业实行限额捕捞制度。但由于我国渔业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和渔业管理基础的特殊性,该制度的实施一直处于探索之中。“十三五”以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启动了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突出渔业可持续发展。2017 年1 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 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逐步建立起以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控制为闸门的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基本制度。《通知》还要求,自2017 年开始启动限额捕捞的试点工作,2020 年沿海各省至少开展一个限额捕捞试点。截至2020 年11 月,全国共开展15 个TAC 试点项目。

2019 年至2020 年,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NRDC)、美国环保协会(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 EDF)、青岛市海洋生态研究会(Qingdao Marine Conservation Society, QMCS)联合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和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研究分析了浙江和福建两省的三个TAC 试点(一个丁香鱼试点和两个梭子蟹试点)的方案设计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研究。本研究报告旨在为参与国内TAC工作和渔业资源管理改革的利益相关方,尤其是管理人员,提供政策和实践参考。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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