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财政部“一票否决”化石燃料投资是否可行?
美国财政部(The U.S. Treasury Department)在2021年8月16日向多边发展银行(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Banks,以下简称MDBs)正式发布的最新能源投融资指南中明确表示,除在部分贫困国家地区建设的天然气中游、下游设施等项目外,美国将反对(Oppose)MDBs所有与化石燃料相关的项目开展投融资,尤其是与煤炭开采、运输以及火电等相关的项目,并将可再生能源的投融资和煤炭退出(Coal Decommissioning)放在优先位置。
作为主要MDBs(世界银行集团、非洲发展银行等)的最大股东,美国财政部的这一决策将对亚洲、非洲以及拉丁美洲等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能源战略规划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不过,该决策是否能确保各地区平稳低碳转型并切实带来温室气体减排方面,也存在些许未知数。
本文将结合近期金融界针对能源转型的相关的计划和举措,进行简要分析。
背景和相关行动
2021年7月,美国财长耶伦(Janet Yellen)就气候投融资工作召开会议,并邀请各开发银行负责人列席。会上,耶伦要求各开发银行要以落实《巴黎协定》为目标,尽快落实各自资产组合的配置和管理方面的低碳转型,同时要制定强有力的计划,撬动私人资本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此外,据路透社等媒体8月初报道,亚洲开发银行(The Asian Development Bank)正在主导“加速亚洲煤电退出计划”(Speed the closure of Asia’s coal-fired power plants)。
与美国财政部直接切断MDBs对煤炭产业支持相比,亚开行计划的核心是通过联合包括商业银行(花旗银行Citi、汇丰银行HSBC)、保险公司(英国保诚保险Prudential)以及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BlackRock)等私人资本,以低成本的混合型融资方式收购亚洲煤电厂,并力争在15年之内将其关停,同时支持该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设施的投资及发展。这一举措与美国财政部最新的能源投融资指南形成了呼应,在切断化石能源投资的同时通过联合收购的方式倒逼现有相关项目转型。
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美国财政部和亚开行所采取的综合举措将从资金源头“一刀切”式地限制化石能源投资。这固然对于在全球范围内推进低碳转型并确保1.5℃温升目标有重要意义,但在确保公平、平稳转型等方面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将对全球减排以及以金融行业的低碳转型产生负面影响。
具体来说,美国财政部和亚开行的最新决策可能面临以下问题和挑战:
未综合考虑地区或国家的综合能源及发展战略
美国财政部表明“只有在可再生能源或其他更为低碳的选项不可行时(Unfeasible)才会考虑投资化石能源”。这片面强调了每个投资项目评估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对于地区或该项目所处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和能源规划的考量,忽视了维护能源系统供应稳定性的基础地位,缺乏一定的宏观视角。
此外,亚开行针对亚洲地区燃煤电厂15年内关停的计划也大多是从投资回报的角度计算得出的,其计划中并未提及对能源系统稳定性和电网灵活性的考虑。
缺乏明晰的标准
美国财政部提出除非在“极端条件下(Rare Circumstances)”,例如出现人道主义危机或者作为离网清洁能源发电的“备份”,否则不会考虑对油气上游产业投资。
这一描述首先缺乏明确且详细的评价标准,不利于进行具体项目的评审,且一旦出现上述“极端情况”再通过化石能源项目进行补救,将面临亡羊补牢的风险。
对私人资本领域的影响有限
美国财政部的能源投资指南主要影响MDBs。虽然亚开行收购亚洲煤电厂计划联合了商业银行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但是亚开行依然要作为次级债的持有人,承担最大的风险并收取其中最低收益。
公共资本的退出为私人资本进入化石能源领域打开了缺口,且私人部门的投资并不会受到强制气候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特别是对于部分追求短期高收益率的金融机构来说,追增在化石能源领域的投资可能会使MDBs的退出适得其反。
未考虑碳定价及其市场机制
美国财政部的能源投资指南直截了当地切断对化石能源的投资,而并未提及开展对相关地区碳价或者减排成本的评估。
此外,亚开行收购亚洲地区煤电厂并在15年内关停的计划也并非建立在以碳价为基础的风险收益评估体系之上。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的基础是价格,无论是在政策层面引导投资还是在落地层面开展煤电厂资产减值等方面的量化评估,均需要碳价作为参考。其对于收购电厂后制定经济可行的转型计划也至关重要。
总结和建议
无论是美国财政部针对MDBs的投资指南,还是亚开行的煤电厂收购并加速关停计划,都是为了给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向好的政策预期和资金空间。然而,直接切断对化石能源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机械性地设定电厂关停时间,缺乏对平稳低碳转型的考虑,也无法将碳价或气候风险评估切实融入到投融资决策的过程中。而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机制的缺位也将给上述行动的落实增添不确定性。
特别是对于“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和地区来说,其经济发展亟需稳定能源系统的支持。如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确保平稳转型对于上述国家至关重要,而碳价信号将为有关政策和投资战略的制定提供基础依据,探索在相关地区建立碳交易市场才能从根本上引导投资的低碳转型。此外,碳市场排放数据报送系统的建立可以加强化石能源相关项目信息披露,避免在收购火电厂过程中出现“Pay for Polluters”的道德风险,为切实推进加速转型提供市场监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