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1年起,EDF开始在中国开展交流合作。1999年设立办公室。
1999年,朱镕基总理访问美国期间,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美国环保署共同签署了 “在中国利用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可行性研究” 的合作意向书。EDF被指定为该项目的实施合作伙伴,为该合作项目以及后续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在该项目研究的基础上,中国启动了最大规模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项目。自此,EDF正式成立了中国项目办公室。
2017年6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EDF注册成立北京代表处,成为首家由生态环境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境外非政府组织。
EDF在中国的工作领域主要涉及气候变化、能源转型、环境保护以及自然生态。
EDF于2004年获得了中国政府颁发给外国专家的最高奖项——” 中国政府友谊奖” ,并于2011年获得了由上海市政府颁发给杰出外籍人士的 “白玉兰纪念奖” 。
机构高级别负责人长期担任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委员、“美丽中国”百人论坛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