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捕捞的浙江和福建经验
五年来,中国在浙江、山东、福建、广州等沿海省市陆续开展了15个限额捕捞试点项目。近日,由EDF美国环保协会、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和青岛市海洋生态研究会共同撰写的《中国限额捕捞(TAC)试点阶段性总结研究——以浙江省和福建省为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炉。
在访谈渔民、合作社管理人员、海上科学观察员、科研主任、渔业官员和执法人员的基础上,报告详细介绍了国外限额捕捞制度、中国限额捕捞制度,以及浙江省和福建省的限额捕捞试点情况,并提出了多项政策建议,希望为中国渔业管理部门推进限额捕捞管理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海洋渔业为全球超过30亿人提供所需的蛋白质,为2亿多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对人们的生计、粮食安全和福祉都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在气候变化、过度捕捞、栖息地破坏、海洋环境污染和富营养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包括中国渔业在内的全球渔业资源面临严重衰退。因此,如何有效的落实可持续渔业政策和管理措施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
中国自2017年起开始启动限额捕捞的试点工作。作为致力于推动可持续渔业管理的公益机构,EDF美国环保协会、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和青岛市海洋生态研究会自试点之初便开始积极与国家和地方渔业部门、科研机构合作,通过交流分享国际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宣传限额捕捞知识等方式,推动中国开展限额捕捞试点工作,并深入参与浙江和福建省的试点工作。
在两省顺利完成第一年试点工作后,三家机构联合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和福建省水产研究所,研究分析了两省限额捕捞试点的方案设计和实施情况,并总结如下:
•浙江和福建试点开展了TAC 制度的突破性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试点的开展已初步建立了基于科学的TAC 制度构架
•渔捞日志是监测渔获物不可或缺的手段,纸质和电子日志各有优势和挑战
•亟须进一步完善建立渔民报告信息的核验机制
•转载行为(转载船和收购船等)为准确有效的渔获物监测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国内首个观察员试点项目凸显了该制度在科学研究、执法和管理等方面的价值
•亟须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体系以支持TAC 制度的建立
•建立合理激励因素和多利益相关方合作对试点成功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研究还通过开展限额捕捞试点阶段性总结,总结试点的经验,为下一步开展限额捕捞工作提出具体建议:
•开展试点评估,建立中国渔业限额捕捞管理实施的分阶段目标和行动路线图,有计划、有策略、科学地推动TAC 体系建设
•进行科学的TAC 设定和渔业资源状况信息公开
•加大对改善渔获量监测和统计体系建设的投资,为TAC 管理夯实数据基础
•结合当前的渔业管理政策,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渔业限额管理计划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以及监管和执法,为TAC 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切实加强以TAC 为核心的产出管理与传统投入管理手段的结合